平台和从业者之间是否劳动关系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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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为物流公司工作。王某通过在物流公司获取验证码下载软件,然后通过该软件接受案外人公司发布的配送任务接收订单。配送订单过程中,王某因车祸而亡。王某和物流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? 要判断王某和物流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,应参照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规定。要从人格、经济、组织从属性三个方面来判断。 首先,人格从属性,可以从工作规则、监管;工作时间;工作过程的技术控制这三个方面来分析:一般的平台公司没有常规的《员工手册》,但是对从业者的限制规则大多在软件注册时的相关条款内;从业者工作方式相对灵活,报酬、场所、考勤等都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,但是工作机会的获取完全来自平台,所创造的收益和应取得的工作报酬也都是由平台累计数据计算而来,平台借助其对相关信息和技术手段的掌控权,对从业者实现工作控制,平台明显较之从业者处于强势地位。 其次,经济从属性,可以从生产资料供给、工作报酬确定、工作选择限制三个方面分析:平台公司提供和控制从业者工作所需的生产资料,服务收费标准也是平台公司决定的; 第三,组织从属性,可从对从业者工作外观控制上看,平台公司大多通过协议的方式排除了从业者工作外观控制,让客户感受到来自平台的服务,而并不是把平台作为中介。业务相关性,判断平台从业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平台组成部分。该平台经营模式为通过软件向顾客提供服务,平台决定收费标准,在收取顾客服务费用后再按月向从业者支付一定比例报酬,剩余比例则为其实际获利,则该获利方式明显不同于发布广告或作为信息中介方式。 所以,王某和物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双方是一种明显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。所以,若王某被认定为工亡,则物流公司要承担相应的用工责任。
文章分类:
劳动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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